1、按照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对职工进行综合考核、评价。

  2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》、《四川省卫生系统行政工作人员五严禁规定》、《四川省卫生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》、《成都市卫生局廉洁行医“十不准”规定》及医院《优质服务,廉洁行医规定》,置上述规定于不顾的违纪人员在“德”考核栏不得分。

  3、考核评分比较高分为100分(102分仍以100分计),除多写论文可加2分外,其余各条均不能加分,出勤扣分按实际累计可突破28分。

  4、评分以各科室考勤表、记录本及院有关职能科室的考核、考试、检查等登记为准。因此平时应按考核条款认真做好记录、统计等工作,使年度考核比较正确、公正。

  5、年度考核均在次年的一季度内完成。由院考评小组根据各有关科室记录、统计的资料为依据,低于60分不合格,60分以上为合格,90分以上为推评优秀。考核优秀者,可作为晋职晋资的条件。